「There's nothing new under the sun」(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)。
我被太多企業主和創業家問過「idea」怎麼保護。
但單純的一個點子是抽象的,關鍵在於怎麼落地、怎麼實現;因此,從有 idea 開始(那個你認為真正有價值的 idea),到逐漸具體化的過程,就應該予以保護。而保護的最好工具,就是智慧財產權。
其實你對智財權並不陌生。商標被搶註、技術被離職員工帶走、辛苦設計的產品在電商平台上被一比一仿冒——這些故事每天都在發生,而它們的共同點不是運氣不好,是事前沒把智慧財產佈局成一道護城河。
智財權最弔詭的地方在於:它平常看起來像一筆花錢的成本,只有在你需要它擋住對手的那一刻,價值才會突然顯現。但那一刻,通常也正是你發現「當初沒申請、沒佈局」已經來不及的時候。
商標採先申請主義,不是先用就一定贏。被搶註之後,輕則花錢買回,重則被迫改名,多年累積的品牌資產一夕歸零,更不用說中間多花的訴訟成本。
沒有專利、沒有營業秘密管理、沒有保密及競業約定、沒有離職切結,人一走,技術就跟著走,你連主張的依據都沒有。
侵權鑑定、警告函、海關邊境管制、假處分、訴訟——這是一整套組合拳,出手的順序與力道,決定你是嚇阻對手還是打草驚蛇。更別忘了,新型專利還有技術報告要先做。
授權範圍、地域、期間、再授權、改良技術歸屬——一個條款沒寫清楚,你以為只是借出去用,結果對方連你的下一代技術都拿走了。共同研發的產權歸屬、可否再授權,都是實務上你應該先想清楚的議題。
商標、專利、著作權、營業秘密的整體佈局與申請策略,在你需要它之前先把護城河挖好。
共同或委託開發、專利及營業秘密等授權、商標授權、著作權讓與等契約撰擬,把範圍、權利金、改良歸屬、違約救濟都綁清楚。
侵權比對與鑑定、警告函發送、侵權品取締——無論是主動出手,還是被對手攻擊,我們先替你評估勝算與風險。
向海關申請邊境保護措施,在仿冒品進出口的關口就攔下,不必等到商品流入市場才追。
情況緊急時聲請假處分先止血,必要時進入訴訟,各審級代理到底。
一家新創把產品做出口碑後,才發現它的委外製造商(協力廠商)也開始在市場上推出一樣的產品——不同的品牌,一樣的功能和設計。
智財不是等做大了再來補的東西,是你還在草創、東西還沒紅之前,就該先佈好的局。
智財是主場,不是兼差。陳全正律師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權服務團講師、台灣智慧財產管理規範(TIPS)自評員、經濟部無形資產評價師,並具備商標與專利雙領域智財人員能力認證(TIPA)。智財對我們不是順便接的案子,是日復一日的主戰場。
把智財當資產經營,不是當文件歸檔。我們看你的智財,看的是它在估值表上、在談判桌上能發揮多少籌碼價值,而不只是幫你把證書申請下來放進抽屜。
智財不是法務部門的成本,是估值表上的資產——投資人進場前看的,就是你這道護城河挖得夠不夠深。一個沒有任何智財佈局的好點子,也就只是個點子,無法彰顯價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