坦白說,我從來不是鼓勵和慫恿當事人打官司的律師。
因為訴訟是手段,不是目的。但太多人是帶著一口氣走進法院的——花了好幾年、賠進可觀的時間與律師費,最後拿到一紙難以執行的勝訴判決,氣是出了,荷包也空了。
專業的訴訟代理,不是一接案就喊著要告,而應該從第一步就與你一起攤開整張地圖,替你冷靜盤算:勝算有多少、要花多少成本、就算贏了拿不拿得到錢、有沒有用調解或仲裁更快收場的可能。會打仗的律師很多,會在開戰前幫你算清楚「該不該打、打到哪裡收手」的,才是真正站在你這邊的那一個。
勝算、對方的償付能力、執行的可能性,這三件事要一起算。告得贏卻拿不到錢,是常見卻最讓人不甘的結局。
攻守之間的判斷,影響的是你接下來幾年的時間與金錢。情緒不該是決策的依據,勝算與成本才是。
訴願、行政訴訟有嚴格的法定期間,錯過就定讞。動作要快,且方向要對。
保全程序、調解、仲裁、各審級策略的安排,目的就是讓爭議在可控的時間與成本內收場,而不是無止盡地耗下去。
契約違約、侵權、債權催討等民事爭議的起訴、應訴與和解談判。
無論是提出告訴主張權利,還是面對指控進行辯護,從策略到出庭一手規劃。
面對行政機關的處分、裁罰,在法定期間內提起訴願、行政訴訟,替你爭取翻盤的機會。
在進法院之前,評估以調解或仲裁更快、更省地解決爭議的可能。
從地院、高院到最高法院,各審級的出庭與書狀代理到底。
聲請假扣押、假處分先把對方財產或行為固定住;勝訴後協助強制執行,確保判決不只是一張紙。
一件個資及資安事故,使得我方當事人(被告)遭業主求償。我們破解對手的訴訟策略,即便案件體質並不樂觀,仍成功守住、讓法院不進行第三方資安檢測,盡可能降低不確定的風險,讓我方當事人從原本遭求償 500 萬元,最終只獲判賠不到百萬。
超過 16 年實戰經驗,贏面與成本一起算。 陳全正律師執業超過 16 年,案件橫跨民事、刑事與行政訴訟,出手前先替你盤算勝算、成本與執行可能,不慫恿你打沒有意義的仗。
懂商業的訴訟思維。 對企業而言,官司常常只是商業博弈的一環。我們更在意把訴訟放回你整體的商業利益裡判斷,該打的全力打,該收的及時收。
會打官司的律師很多,會幫你算清楚「該不該打、打到哪裡收手」的,才是真正替你顧荷包的那一個。訴訟是工具,不是出氣筒——帶著情緒上法院,通常贏的是律師,輸的是你的時間。